上面我们讨论了CSS的继承性和特殊性,在特殊性的框架下,被继承的特性值为0,这就意味着任何显示声明的规则将会覆盖其继承样式。因此,不管一条规则具有多高的权重,如果没有其他规则能应用于这个继承元素,那么它也只是个被继承的规则而已,举例说明。
样式定义:
BODY {background:black;}
LI {color:gray;}
UL.white {color:white}
应用举例代码:
<ul>
<li>举例列表一</li>
<li>举例列表二</li>
<li>举例列表三</li>
<li>举例列表四</li>
</ul>
应用举例效果:
有些读者可能认为除包含.white类的列表项显示为白色外,其余所有的列表项都应该是灰色的。然而情况并非如此。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因为带选择符LI的显式声明的权值比从UL.white规则那里继承过来的权值要大,所以每个列表项都是灰色的。
可能有些地方不是很好理解,大家多思考一下就会明白,平时在应用样式表的时候多留意思考一下。
下面我们再来看一个例子,若给定如下所示的标记,则EM强调文字将会是灰色的,而非黑色,因为EM规则的权值要大于从H1元素继承来的权值:
样式定义:
H1#id316 {color:black;} 特性值为:101
EM {color:gray;} 特性值为:1
应用举例代码:
<H1 ID=”id
应用举例效果:
这是因为第二条EM规则的特性值(1)要比被继承的特性值(0)要大,事实上规定H1#id316的原始特性值(101)对其继承值没有影响,仍旧为0。
小技巧:
如果想让H1始终为黑色,而EM文字在其他情况下红色,那么下面的样式表设置就是一个很好的方法:
H1,H1 EM {color:black;} 特性值为:1,2
EM {color:red;} 特性值为:1
给定这个规则后,除在H1元素内的任何EM文字就都是红色,而H1内的EM文字仍旧为黑色,由于其选择符分组,在第一条规则中就有两条有效的规则(一条是对H1的,另一条是对H1 EM的)也就有两个特性值——每条规则一个。
上面我们讨论了多个样式规则同时应用于同一对象时,哪个规则会被最终应用的一些情况,可能有些细心的读者会说,那STYLE元素呢?对啊,HTML代码中可以直接应用内联样式STYLE的嘛。那么它的特性值如何呢?
回答是这样的:带有STYLE的元素在CSS1下其特性值为100,尽管类似于#ID316这样的ID选择符的特性值也为100,但在实际应用中,STYLE这一权值会更高一些,因为STYLE元素的值看起来要比多数普通规则的权值大。所以我们可以看出内联样式具有高的特性值,具体的例子我们就不举了,大家可以自己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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