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较早之前的网页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如下的网页结构代码:
<html>
<head>
<title>这是一个网页</title>
<meta name=”…” content=”…” />
……
</head>
<body>
……
</body>
</html>
很显然的,这种结构的网页代码是不符合Web标准规范的,但是浏览器仍然可以很好的呈现出这个网页来,只要代码没出什么错误。这个其实就像是用Table布局的页面跟Div构架的页面一样,浏览器都可以呈现出来,关健是哪个页面呈现的质量会更高。
做出一个页面,跟做好一个页面,中间有着很遥远的距离。
在浏览器的发展历程中,微软凭借着将Internet Explorer捆绑进Windows操作系统中,从来成为浏览器市场上的霸主,从而也造成了一系列的IE对W3C组织所制定的Web标准于不顾的事情,微软的IE一直都只遵循自家的Web标准。很庆幸的是,微软决定在他的IE8中支持Web标准,虽然这事还没最终确定。除微软的IE外,Mozilla Firefox、Apple Safari、Opera、Chrome等浏览器则以支持Web标准的名义与IE做得长久的对抗。
浏览器的不同,于是就造成了对HTML代码默认解析的不同,所以即使同样的代码在不同的浏览器下也可能呈现出不同的样式来,于是这就需要有一份众浏览器都遵循的规则来协调众浏览器之间的差异,这份规则需要一个声明来引用它,这个声明就是DOCTYPE——document type(文档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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